延边大学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隶属或依托学校管理,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高等学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