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践行履职为民【行权于法,,履职为民】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基本手段。近年来,山东省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在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合理完善监督环节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监督议题“应民意”常委会每项监督议题的确定,都是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常委会每年初都要通过东明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