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认罚择轻”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等规定,综合考量行政相对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认罚”情况,结合本局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认罚择轻”,是指行政相对人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以对其在法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