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违或轻违不罚”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等规定,充分考量执法过程中首次违法或者违法情节轻微等情形,结合本局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首违”是指除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产品质量等领域内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形之外,当事人自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至案发,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