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家政服务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根据**,现就在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试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适用对象范围(一)本细则的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是指依法设立,在家庭成员住所或固定场所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
区茶产业实施“生态茶园、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提升”四大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融杭接沪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立足建设长三角和杭州都市圈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着力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生态茶园、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提升”四大工程,打造中国最大绿茶加工基地、茶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全区茶产业发展...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现企业责任意识,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政策引领、示范带动的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区...
县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有关部署,巩固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生态***、美丽***为目标,坚持“增水质、提大气、固土壤、控总量、强生态、防风险”思路,持续推进全县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不断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
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和***市生态环保有关部署,巩固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为目标,坚持“增水质、提大气、固土壤、控总量、强生态、防风险”思路,持续推进全市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不断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
县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建设任务,提升我县农产品种植基地设施化水平,根据**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和全县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以我县农产品种植基地为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中小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温室大棚,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40亩设施大棚面积的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全县农...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根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宣讲时间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为集中宣讲时间,为切实巩固提升宣讲效果,将主体责任宣讲活动贯穿全年。二、主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清单》为主要宣讲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提升企业学习贯彻《清单》的积极性主动性,...
2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强化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精神,现就做好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教育学区党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二、考核内容围绕锚定“五大新方位”、开创“八大新气象”建设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重视过程、精简高效的考核原则,考核内容由从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严加...
引导市场主体“四转”助推提质增效发展扶持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更好的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根据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2X〕37号)、X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改善我市蔬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以我市主要蔬果生产、初加工为重点,支持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联合社)建设蔬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完成省...
县新型经营主体畜牧产业标准化规模发展奖补办法为加快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进一步提升肉羊、超细绒山羊、生猪等养殖业发展水平,促进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兴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目标任务坚持“南绒北肉”产业布局,到202***年底全县湖羊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超细绒山羊养殖规模达到4万只。二、基本原则...
向重点市场主体派驻驻场员的工作方案按照***市工业运行应急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落实向市场主体派驻驻场员工作的通知》(庆工保专办发[2021]4号)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区重点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重点市场主体派驻驻场员,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指导。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派驻范围(一)工业企业。全区所有规上工业企业、重点临规工业企业;(二)商超企业。全区主要商场、超市;二、派驻...
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县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按照自治区农党办《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20〕11号)和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新型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是实现小农户和...
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主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高质量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运营主体,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社)运营主体多元化发展管理需求,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的村社以及村社入股创办、独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分级评价评分标准基础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存续年限1年以上的工商登记成立存续1年以上基础分值100分如若登记成立存续1年以内直接定为C级得分评价I级指标评价II级指标评价III级指标计分标准类型分值100评分累计项基本信息成员数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数5-10个的加分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数10-20个的加分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数20个以上的加分3实缴资本金实缴资本金50万元至200万元加分1实缴资本金200万...
县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容错清单***县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容错清单序号处罚事项免罚、拟容错的情形免罚、拟容错的依据备注1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经责令限期登记后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管局22项2对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
文化旅游市场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合作的实施方案为落实**精神,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文化旅游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就全县文化旅游市场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达成以下意见。一、联合惩戒的对象联合惩戒对象为因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全国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县财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77”洪灾受灾受损严重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市场主体)恢复生产,根据《***县“77”特大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歙办〔202***〕39号),特制定我县财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实施意...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履约,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内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市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危化品(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第三条本办法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