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奖补办法(必备项目、一般项目明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撬动作用和对旅游民宿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区行政辖区内依法新建或改(扩)建,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并正式营业的旅游民宿项目。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奖补资金从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兑现。第四条区金佛山管委会、区文化旅游委作为旅游民宿评定主管部门,负责我区旅游民宿组织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