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省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会计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各镇成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设在各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农经管理中心),负责所辖行政村的委托代理会计账...
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落实“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相关部门自查自检、规范行为、改进工作、创新制度,助推我区数字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难办事项主要为职能交叉、互为前置、政策制度不明确、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对位规范等客观因素或审批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等主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