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定向生分配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与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中学定向生资格,且已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为2A3B及以上)。二、定向生计划中学招收的定向生人数为280名。三、定向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