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肩挑”后村(居)党组织书记监督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党组织书记权力更加集中。为进一步强化“一肩挑”后村(居)党组织书记监督,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所有村(居)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