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根据**,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区管委设立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限额为5000万元(首期为1000万元),用于对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发生的逾期贷款进行补偿。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作机构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