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农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2011年9月18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由刘洪清、张阳松、包奕权、刘开忠、江明全、刘洪松、刘元忠、刘元福【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7人发起,于2011年9月18日如开设立大会。本社名称:新都区农新生猪养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