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7〕14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17〕209号)要求,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确保我镇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和审批。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村民建房包括个人建房和集中建房。个人建房是指单户村民自行建...
盘活和高效利用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方案为盘活和高效利用农村宅基地,保障农民合法利权益,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及对象***区各乡镇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二、退出原则(一)坚持自愿的原则(二)坚持有偿退出的原则(三)坚持有序退出的原则(四)坚持分类...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方案为盘活和高效利用农村宅基地,保障农民合法利权益,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及对象区各乡镇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二、退出原则(一)坚持自愿的原则(二)坚持有偿退出的原则(三)坚持有序退出的原则(四)坚持分类退出的原则(五)坚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三、补偿标准(一)宅基地补偿标准: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
县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流转交易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流转交易行为,有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县从事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流转交易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农村闲置房屋(宅基...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等政策法规,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基本原则(一)坚守法律政策底线。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村庄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盘活利用我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明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范围和用途(一)范围。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零...
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辖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用以建造住宅和其他生活用房的土地,包括住宅、其他附属设施和院落用...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方案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区农村“空心化”程度逐年加剧。为破解“空心村”问题,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效途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通知》(...
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的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细则的通知》(陕自然发〔202**〕6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
街道办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区新盛街道就区新盛街道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办理散居宅基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及时完善农用地转用审批资料和宅基地空间“增量包”的编制,送区自然资源部门组卷报批,并由街道缴纳市级规费...
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2**〕1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号),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
XX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XX〕4号)和《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农合函〔202XX〕15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省级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改革试点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县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的租赁使用,促进农户、村集体以及承租人对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出租、承租的积极性,提高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出租率和承租率,按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
县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利用好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提高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吸引城市资源要素流入,充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根据**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提出如下办法。一、总体思路在坚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和充分保障农村居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盘活利用我县农村存量资产,提...
乡镇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根据**及本轮机构改革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和规范我镇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实施办法(试行)如下。一、明确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镇经管站、国土资源所和村管所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经管站负责农...
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3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一)严格实施村庄规划。各乡镇要牢固树立“规划...
第1页共7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退出机制的十点对策建议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对策建议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从2021年起,随着新修订的《预算法》生效,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呈现出新的格局,即主要包括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和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总体来看,一系列新规接连出台,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
第1页共4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条件(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一、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